本帖最后由 天使魔鬼 于 2016-4-21 15:17 编辑
据说,2015年10月,省第六巡视组就黄州区副区长高亚平集资建房问题曾介入调查,高亚平向巡视组辩解说什么,他们集资建楼房占了财政局的面积,其楼房正前面是开发商的面积留给财政局了(实为该楼住户的活动场地),这叫“土地互换”…,开发商向巡视组交待说,没有给高亚平输送利益,只是偷了税收… 2009年,高亚平在任区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借用开发商名义合伙搞集资建房,谋取购低价房的利益,其向省巡视组虚假报告“土地互换”的借口是荒唐的,众所周知,开发商不花一分钱占了区财政的土地面替高亚平等人盖了一栋人情楼,如果开发商与高亚平没有利益关系,为什么在2015年10月省巡视组介入调查后,开发商为何要向国家补缴税款呢,如果高亚平与开发商没有涉嫌利益关系,那么,开发商凭自已的力量能获得减免房地产营业税收的“照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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