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鄂州讯:2016年4月23日,鄂州市南浦路必胜客欢乐餐厅利用刷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消费可减现金促销手段,吸引顾客进行消费,结账时却以种种理由不给优惠,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目前,鄂州市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 当日下午4时许,《今日鄂州》实名认证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周星,在南浦路南浦国际广场一楼必胜客欢乐餐厅用餐,见餐桌上有宣传海报介绍刷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消费可参加满120元,减40.01元优惠活动,随即叫来服务员了解确认此事。服务员当场表示只要用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结账,即可享受满120元减40.01元活动。 周星随后点餐4样食品,共消费金额127元,结账时被收银员告之刷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不能享受优惠40.01元的优惠。 周星当即提出质疑,称刷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消费金额达到优惠活动条件,为何不能享受优惠金额。收银员则解释为,此卡未达到优惠级别,并强调这是中国农业银行设置的规则。 无奈之下,周星只好按照消费金额127元结账。 周星气愤的称,既然中国农业银行、必胜客欢乐餐厅在联合促销时,有附加条件限制为何不说明清楚,告之是何种信用卡可以享受优惠,而是模糊的宣称刷农行信用卡满120元减40.01元,这明显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介绍此次活动的规则为:活动期间每周六,持农行信用卡持卡至必胜客欢乐餐厅活动门店用餐单笔刷卡消费满120元,可享立减40.01元优惠。持漂亮升级妈妈信用卡单笔刷卡消费满120元,可享立减60.01元优惠。 促销活动中并未明确要求持卡人要达到一定的用卡级别。该活动规则很明确的介绍,活动对象为农行信用卡持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另外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目前,消费者周星已向鄂州市工商部门举报投诉,工商部门表示将介入调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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