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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厅派人到丹江口“取经”
2016-05-04 13:24 来源:娄底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4月11日至13日,湖南省水利厅安监政法处组织娄底市、湘潭市、衡阳市等7个水利部门的水政执法人员,前往水利部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学习取经。
丹江口水库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自行勘测、设计、施工,具有防洪、发电、灌溉、航运、养殖等综合效益的一座特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丹江口水库确定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后,为满足沿线城市供水需要,大坝于2005年9月26日启动加高工程,2013年完工。坝顶高程由162米加高至176.6米,正常蓄水位由157米提高至170米,总库容由209.7亿立方米增至339.1亿立方米。2015年正式送水入京和沿途省份。
考察丹江口水库时,从大坝至陶岔渠首中线引水枢纽,几十公里看不见一个白色漂浮物,四周青山环抱,基本上没有民舍民房。网箱养鱼规划有序,都藏在库杈范围之内,严格控制鱼类品种和水质污染。水库水质达到一类饮水标准。
座谈会上,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执法协作机制给人以启发:一是水利部、长江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依法管水,为解决水库库区跨省管理矛盾,由水利部牵头,创新建立“1+3+5”的执法协作机制(“1”代表水利部长江委,“3”代表湖北省、河南省、陕西省,“5”代表库区周边的五个地级市),并出台《水利部长江委“1+3+5”联席会议暂行办法》和《信息反馈暂行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及时解决重点难点水事矛盾纠纷。
二是水利枢纽管理局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库区周边进行全方位定点监控,只要发现动土行为,就依法做出处理。三是建立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度,有效监督周边县市区的执法动态和效果,采用通报手段督促整改,确保执法机制正常运转,职责到位。四是对巡查发现的水事矛盾纠纷分省建立数据库,综合分析,定期进行跟踪回头看,验收执法效果,防止出现反弹。
(本报记者康承贵通讯员刘诗育简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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