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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国家统计局黄冈调查队发布最新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48元,同比增长10.1%。
统计数据表明,今年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农村居民收入。上半年黄冈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9947元,增长9.81%,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506元,增长9.1%。与去年同期相比,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去年同期0.67%,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低于去年0.5%。其中,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主要来源,经营净收入成为居民增收的新动力。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居民创业积极性提高,经营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315元,占总收入比重的20.1%。上半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5%,高于同期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可比价格同比增速7.7%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同比增速7.6%,低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持平。上半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47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06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21:1,与去年同期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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