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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上午,市政府与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实施棚户区改造产略框架协议,标志着我市与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迈出了决定性步伐。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肖伏清致辞,副市长张社教代表市政府与省长投签订协议,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兰平等出席。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模式为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其全资子公司省长投城镇化投资有限公司与市政府指定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在黄冈市区注册组建合资公司,作为我市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与实施主体,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争取棚改专项贷款资金50亿元用于我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城镇化项目的投资建设。
肖伏清对陈兰平一行表示欢迎,他说,近些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总要求,扎实推进“双强双兴”,深入开展“四大行动”,尤其是遭受罕见洪涝灾害以来,全市上下紧密团结,扎实做好防汛抗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呈现出的良好发展态势和巨大发展潜力为双方合作创造了广阔的空间。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是省政府打造的省级融投资平台,双方合作既有利于省长投发展,也有利于提高我市城市经营水平、管理水平。希望双方在过去合作的基础上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共同努力将棚户区改造这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做好,实现互利共赢。
陈兰平表示,黄冈投资环境优良,发展潜力巨大,双方已经有很好的合作基础,省长投将迅速启动相关工作,尽快让项目在黄冈落地、开花结果,为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效益、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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