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切实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市“五城联创”的总体要求,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和交通行为,整治交通堵点、乱点,巩固前期对各类违规电动车的治理成果,促进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通行能力明显提高、拥堵现象明显缓解、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二、 整治重点 1. 人力三轮车私加非法动力装置; 2. 电动车加装雨棚等非法改装行为; 3. 三轮、四轮电动车无牌无证驾驶。 三、 整治措施 1. 对公告所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希望有私自改装行为的车主自觉拆除非法动力装置、雨棚等装置,无牌无证的三轮、四轮电动车驾驶员请立即停止上路,尽快到交警部门完善手续后方可上路行驶,对于个别执意无视法律的驾驶员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2. 为了您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希望广大市民能拒绝乘坐并自觉抵制、曝光此类高风险机动车,对阻碍执法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抗拒执法,有意制造事端,造成一定影响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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