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夜,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积极履职,快速出警,及时处理一起交通事故险情,迅速恢复了交通秩序,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4日晚20时20许,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接到110指令:“316国道花园沟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副中队长贾志慧带领协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鄂FA0752中型自卸货车侧翻在路中央,现场路段没有路灯,前后也没有摆放提示防护装置,为防止发生二次事故,民警立即从车上拿下几个反光锥桶放在事故现场前后,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联系施救车辆。随后一边现场进行勘查,一边安排随行协警疏散围观群众、指挥交通保证道路畅通。经现场勘查,与对周围群众了解,初步判定,事故是由陈某(男、45岁、浪河镇人)驾驶满载沙子的中型自卸货车由丹江往浪河镇四河方向行驶,当行至事故路段时,车辆往左边行驶,准备转个大弯从右侧通村路驶往目的地,由于爆胎,传动轴断裂,导致车辆失控,撞上左侧山体后弹至路中侧翻,司机见情况不对,提前跳车,导致头部、手臂伤。现场一经勘查完毕后,副中队长贾志慧立即指挥施救车辆把事故车辆吊离路面,经一番紧张作业,至22时许,疏通了因事故而拥堵的主干道。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这里,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出行,注意车辆保养检修,不要超员、超载、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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