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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6-10-17 21: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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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鄂州市鄂城区出台《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提高扶助金标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国家、省、市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发放扶助金标准上,每人每月再提高200—300元。
今年以来,鄂城区多措并举,落实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关爱关怀政策,不断扩大计生惠民政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为所有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诊服务卡,持卡人在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享受挂号、缴费、化验、取药、住院等优先政策,实行挂号费、门诊输液费全免。每年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免费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
《意见》规定,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中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00元(6000元/年),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9600元/年);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00元(4800元/年),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7200元/年)。提高扶助金标准后增加的全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今年,全区提高发放标准增发金额21.36万元,惠及65个计生特殊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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