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新闻网讯(记者 许洋洋)3月2日上午,荆门市市级部门监管清单新闻发布会召开,对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现场解答媒体记者相关提问。 去年10月,我市率先组织编制部门监管清单,经过部门清理申报、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市审改办审核汇总、省市专家组评审论证,最终形成了《荆门市市级部门监管清单》,并以荆政发[2017]5号文件正式发布实施。 近几年,荆门市围绕营造高效政务环境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先后5轮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市级保留144项,全省最少。同时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此基础上推行的部门监管清单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我市通过建立部门监管清单制度,厘清了监管责任,明确了监管范围,优化了监管程序,规范了监管行为,解决了“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荆门市部门监管清单制度刚刚建立,我市将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动态调整、创新监管方式,力争形成“荆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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