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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7-3-14 10: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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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红安二小开展小学生课后托管工作的情况说明:
(一) 红安二小是按文件精神要求进行操作的
1.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教基〔2016〕13号)文件精神,红安二小于2017年3月3日晚召开全校学生家长会,宣传此项工作的政策性、自愿性、公益性、服务性,不搞一刀切。
2.红安二小选举产生班级和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家长委员会组织实施,发放《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的告知书》,家长自愿填写《课后在校托管申请单》,后逐一由家长委员会与自愿参加的家长签订《课后在校托管协议书》,再组织落实课后在校托管工作。
3.费用由家长委员会自行进行成本核算,由学生家长分担。
4.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文体器材等,承担托管服务的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到目前为止,二小都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红安县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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