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哥在天涯看到这样一个帖子: 前天去补缴养老75000元,大家进来帮我看看补缴是否划算? 具体情况如下: 简单介绍一下:我74年,广西的,94年毕业时,国家包分配到本地的国营工厂工作,交了3年1个月的社保。后来97年辞职到广东打工10年,这10年都没有交养老。07年回到广西的一家外资企业上班,又交了4年的社保。2011年后辞职出来自己做点小生意,因为当时做生意资金有点紧张,所以没钱补缴养老。今年有点余钱了,所以前天就去补缴养老了。 97~07年这10年一共补缴了25000元(含利息),11~16年一共补缴了50000元。 从2017年起,按照我们这边的平均工资水平,每年要自己交11000元,而且估计每年都要上涨。 所以不知道是否还要每年都继续交?交够多少年比较合适?是25年?还是30年?或者40年? 九哥看了一下这位仁兄的情况,其实没有必要去补缴以往的养老保险。因为他74年的,今年才43岁,还有17年时间可以去缴纳养老保险,而且他之前也交了7年社保了。只有年龄达到退休年龄60岁而缴纳时间不满15年才需要一次性补交。 如果你到退休的年龄,又交够了15年,就可以领退休金了。 对于个人而言,当然是缴纳的时间越长越好。 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影响因素很多,和缴纳时间的长短、历史平均缴费比例、个人账户上的钱、退休年龄、退休上年度当地社平工资等诸多方面有关系。 按照现行制度,我国的社会养老金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参保人在缴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计发基础养老金待遇时也会相应提高1个百分点;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其个人账户,谁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多,按月领取的养老金待遇就高,即使储存额发完了,只要参保人还健在,国家也保证继续按该标准发放到其死亡时止。 但是,还有不少人有这样的疑虑:如果活不到60岁这钱不是白交了?如果活到60多点才拿一二年就挂了,那也亏呀! 这里就分两种情况: 1、一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 参保人死亡的,将一次性待遇退给其法定继承人。而且,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也就是说,社保是没办法继承的,社保金可以继承,由社保局这边做清算后,金额交给家属。 2、二是刚领了几个月就去世了; 如果领取了N个月,养老金则为:缴纳的社保+政府补贴-每月养老金数*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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