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鞭」丹江口城区拟5月1日起“限鞭”
水都网 2017-03-27 17:42
为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推进“五城联创”工作,我市拟出台《丹江口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水都论坛跟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限鞭”拟从2017年5月1日零时起, “限鞭”范围内24小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每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正月十六除外。  限放区 城区均州路办事处、大坝办事处管辖区域;丹赵路办事处余家营村、漫水桥社区、三里桥社区(三里桥村)管辖区域;新港开发管理处新港社区、双泉山社区管辖区域(不包括殡葬管理所、五龙山公墓);三官殿办事处三官殿居委会、马湾村、蔡湾村管辖区域;丹江口市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 处罚 单位在禁放区和限放区的非特定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可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其中在禁放区内违反本规定的按上限处罚。 个人在禁放区和限放区的非特定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其中在禁放区内违反本规定的按上限处罚。  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水都论坛跟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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