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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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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阳文英,52岁,身份证号420800196502125460,是荆门市掇刀区麻城镇的一位普通村民,于2009年前就参加了农村医疗保险,连续缴费至今。
天有不测风云,2017年6月10日早上在家阳台上洗鱼脚滑摔下阳台,入住一医南院神经外科后又转至脊柱外科进行治疗,因伤势过重,于6月13日转入武汉同济医院,进行了劲椎后路椎板切除手术,6月25日再次转回荆门市一医南院继续治疗后,又转至北院进行康复治疗,仍处于四肢麻痹状态。
从入院手术到现在,治疗费用已全由个人支付213464元,治疗还在进行中,每天以5000多元在递增。期间,我前往掇刀医保部门寻求医保报销相关费用,但掇刀医保局称有相关文件规定最高支付额度是3万元,并且要等治疗过程完全结束才能办理。
这对我们一个普通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巨大打击,母亲参加了医保,正常持续缴费,也无第三方他人伤害,虽然不是疾病本身引起的治疗,也应该是正常的医保就医范围,国家的保险法里根本没有规定,普通居民医保,意外伤害不能按正常农村医保来结算。家客户少有的积蓄已尽,亲朋好友已到处借助,但目前的治疗才刚有起色,这么高额的治疗费用,如果国家或政府不予承担,对我们来说,就是天灾人祸,况且医保局的说法,并无法律依据,是医保部门的强势做法,不顾及普通老百姓的死活,没有了医保的求助,我母亲的治疗不得不中断。
虽然托人到处打听和求助,医保局也坚持他们内部的这一非法条款,母亲躺在床上,已别无他法,经旁人律师咨询,母亲的就医费用属于正常诉求,医保局不得以霸王条款,拒不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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