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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浙江省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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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18 评论 (0条)
8 月15日,县委、县政府下发了《黄梅县2017年度乡镇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将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全县16个乡镇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年终考评。
《黄梅县2017年度乡镇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根据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任务分解,按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细化考评内容和量化考核目标及评分标准。其中科技创新工作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纳入乡镇目标责任考核,并明确了评价评分细则和考核目标及评分标准。
一是千企联百校工作考核。 主要考核千企联百校工作中几个关键指标,即当年企业与高校合作签约数、当年征集有效技术需求数占目标任务数的比例、当年聘用科技副总、创新团队占目标任务数的比例。
二是知识产权考核。 主要考评年度发明专利申请完成量、专利申请总量。
三是科技研发投入考核。 考核的三个指标以规上企业研发项目申报情况这项指标统领研发费支出归集情况以及研发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这两个指标。研发项目申报以县科技局认定的个数作为实际完成的任务数计分,以市局认定的个数作为奖励分计分;研发费支出归集情况主要考核研发费支出是否单独建立财务账、支出是否规范,按优、良、中、差四档予以鉴评打分,每档2.5分;研发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按档次给分,分为5档(1%以下、1-2%、2-3%、3-4%、4-5%)每档2分。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将科技创新工作纳入乡镇目标责任考核,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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