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犯罪嫌疑人徐永兵、曾令忠、王新华、徐建仁、张立彬提起公诉。 经查,在2005年至 2014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徐永兵独资注册成立了荆门市旭冉运输有限公司、荆门市旭冉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下设沙洋、钟祥、京山三个分公司)等公司,担任董事长一职。徐永兵借购置车辆、项目建设为由,以高息为诱饵,授意王新华、徐建仁、曾令忠、张立彬及公司员工对外集资为公司解决资金困难,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截止2014年12月,徐永兵共向560名单位和个人非法吸收资金5亿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东宝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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