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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7-9-29 16: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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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9月23日被告人王某因与妻子汪某关系不和,从湖南祁阳县前往湖北省黄梅县新开镇铁坝脑村岳父汪某某家寻找妻子汪某未果,便心怀不满,蓄意报复。于2015年9月26日凌晨2时许,王某携带10L汽油桶,内装部分汽油,来到汪某某家,将汽油淋在堆放于汪某某房屋窗户下的芝麻秸秆堆上,用打火机点燃芝麻秸秆,任其燃烧。随后王红军用小刀割伤自己右手手腕跳进火海欲自杀,大火燃烧使汽油桶爆炸,剧烈的爆炸声让王某惊恐万分,便仓皇逃离了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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