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徐光荣,男,汉族,高中文化,1979年在部队入党,农民,身份证号422823195703132714,电话15172825216,住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猫儿坪村五组。 被举报人邓亚敏,野三关镇党委书记;孙国喜,野三关镇维稳中心主任;刘汉汝,原猫儿坪村委会主任,后猫儿坪村和三斗坪村合村为三斗坪村书记。 举报事实一:野三关镇国土所2017年8月29日白纸黑字且加盖公章的调查报告表明,猫儿坪村五、六组农民征地土地补偿费799619.2元,从2008年末至2009年初征地结束被扣至今未给农民;村茶园征地补偿费经村镇县三级干部认定总收入为186万元;国土所的调查报告说的征猫儿坪村委会土地附着物补偿费843341.1元,征村委会建筑399275.3元,村委会总收入应该是2042235.6元。这里面很清楚的两个问题一是村实际总收入和三级干部认定的村委会总收入186万元有很大不实的,二是有附着物的补偿费为什么没有长附着物土地自身的补偿费说清楚的硬件?我在国土所查找我自己的账发现六组徐光权等农户的征地亩数虚报假报少则20亩、多则30亩以上,我用手机拍下的就有21亩。 举报事实二:我们之前找村镇干部都被哄过了。去年9月开始上访,2016年9月28日野三关镇人民政府《受理报告书》到现在,我们找了14个月的干部,找干部人次数超过200人次,至今无结论。前天(11月13日)邓亚敏、孙国喜设局陷害我未逞后,邓亚敏和我(徐光荣)在维稳大厅论理,有录音录相监控。邓亚敏书记和孙国喜主任报警抓我,二个警察在我身后听了一会儿我才知道。邓亚敏要一个戴眼镜的干部给他作证,那个干部不愿意。我们离开时,邓亚敏书记说“在本月二十日之前一定给你们作出结论”,孙国喜主任说“不通知你们,你们不要到政府来”。三个警官把我们带到派出所调查情况后,在大厅分开走时,我给警官打招呼,今天给你们添麻烦了,下次遇到难题我会找警官,警官满口答应。邓亚敏、孙国喜两干部在无处理的情况下,以权报警,给我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不知情的百姓会以为我犯法被抓。我要求邓亚敏、孙国喜两位向我赔礼道歉,以收回在不明真相老百姓中的影响。此次幸好,警官文明执法,没有打我铐我吼我,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否则就不是赔礼道歉那么简单了。 举报事实三:扣的我们农民46%的征地补偿费,必须本着事实,对照宪法、土管法、物权法、2005年省政府11号文件、2007年县政府58号文件落实。 上述事实依据和政策依据,所需证据类我都有,我没有的可查政府和派出所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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