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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天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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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上午,天门市公安局民警与渔政执法人员联动,在汉江多宝水域抓获两名非法电捕鱼者。
当日上午11时,渔政执法人员乘车经过汉江兴隆水利枢纽大坝中段时看到,江面上一艘10多米长的铁壳船载着拖网在游弋。渔政执法人员立即下车查看,确认这是一艘电打鱼船。
接到渔政局现场查获多宝镇鲍咀村汉江段非法电捕鱼的通报后,天门市公安局立即指令多宝派出所和治安支队民警赶赴现场,当场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冯某(均为多宝镇新滩村人),现场查获非法捕捞的渔获20余斤,扣押了用于非法捕捞的船只、发电机、电网等作案工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冯某对今年4月以来多次在汉江兴隆大坝水域非法电捕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冯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长137.7公里的汉江天门段全面进入禁渔期。禁渔期间,汉江天门段(汉江上至钟祥市灌头嘴,下至汉川脉旺嘴)禁止从事一切形式的捕捞活动。对从事非法捕捞的,渔政部门除没收网具外,还将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船只。天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禁渔期、禁渔区域,使用禁用工具实施捕鱼行为即可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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