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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8-5-16 11: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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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接到您的投诉后,庞公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立刻赶到现场经调查 :1、 1图是王家洼1组22号杨立成;2、 5图是河心村3组62号吴爱香;3、 6图是河心村三组袁顺强。三家房屋新增部分均是违建,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自拆。同时,根据《襄阳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12条相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和管理范围内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组织领导辖区和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查处工作。已告知办事处,如当事人不自拆,将由查处主体组织人员进行拆除,城管部门积极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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