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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8-5-29 11: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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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地产集团网页上公开招标,招标信息中显示拟将菁英城二期9#,10#,11#楼378套房源作为租赁式住房。听闻消息,菁英城二期业主感到非常震惊,此前购买菁英城商品房时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消息,开发商未曾以任何形式告知菁英城二期中有近一半保障性住房。此前仅得知小区13#用于政府人才公寓,小区一期全部用于政府还建(产权置换?),业主对此表示理解,同时支持政府各项政策。然而,在二期业主完成一切手续,等待交房的时候,听闻这样的消息(二期9#,10#,11#楼378套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认为开发商具有欺骗消费者嫌疑。作为开发商有义务有责任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前告知小区规划情况,以及小区利好及不利因素。现二期业主有主要有以下诉求:
1、开发商是否构成欺骗消费者行为?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租赁式住房与商品房的配比限制在10%左右, 菁英城商品房600余户,而租赁房378户(其中还不含13#人才公寓),那么,该行为是否严重超过范围?违背国家相关政策?
3、租赁室住房的公摊,物业将由谁买单?针对大量的租赁式住房以及增加的人口密度,如何保障商品房业主的应有利益?
4、据有关部门表示该租赁房仍属商品房性质,由商品房大范围改保障性租赁房,是否有钻国家政策空子嫌疑?
支持人才引进,支持建设保障性住房旨在促进武汉发展,向一线城市看齐,每位武汉市民有义务配合、支持政府,利己也是利后人。但是,如果所有的开发商都用隐瞒的手段,无视国家政策,无视商品房业主利益,那么更多的社会矛盾将会被激化。望以上问题能有相关的机构核实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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