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秀水家园的的一名业主,我们小区自从2007年10月交房至今电费都是小区物业代收,在物业那里充卡买电,物业收我们每度电0.65元,比供电局的居民用电的二档都还要高,水费从07年交房后也是一直是物业高价代收,直到去年自来水公司接管后,费用才正常。我们也问过物业的工作人员为什么供电收费还不交给供电局管理?他们说是我们小区开发商当年未向供电局交笔什么费用,所以我们小区的供电,供电局不接受管理,造成了从交房至今都在收取我们的高价电费局面。我就想问问,开发商欠供电局钱,凭什么要我们老百姓用高价电来弥补这个窟窿?而且已经填了10多年了,这窟窿还没填满,还要我们老百姓用高价电用到什么时候?既然开发商欠费,政府相关部门当年为啥还让这个楼盘在市面上销售,损害我们老百姓利益?相关部门的监管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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