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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 2018-7-4 10: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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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反映“世纪新城小区燃气初装费难退问题”进行回复的函
折翅的神鹰:
网友反映“燃气初装费怎么这么难退”的问题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汉川物价局调查处理的基本情况
2014年6月下旬,世纪新城小区业主连续多次群体性到我局上访投诉,举报湖北汉唐物业公司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的问题。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派员调查核实,湖北汉唐物业公司在2012年10月至2014年7月确实存在按每户2200元标准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的价格违法行为。截止调查之日,共收取小区业主1031户,合计人民币2268200元。我局于2014年7月5日对湖北汉唐物业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2014年7月15日下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责令湖北汉唐物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将违规收取的天然气初装费全额退还业主。我局办案人员也曾多次约谈湖北汉唐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限期清退,但湖北汉唐物业公司置若罔闻,在规定期限内未予退还。2014年8月15日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对湖北汉唐物业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268200元并处10万元的罚款。消费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014年12月9日,接市人民法院行政庭通知,达利地产公司和湖北汉唐物业公司对我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经云梦县人民法院和孝感中院两级法院先后审理,2015年11月3日作出了驳回湖北汉唐物业公司起诉的判决。在此期间,我局于2015年7月22日就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向汉川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目前暂未执行到位。根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程序终止。
二、然气初装费清退情况
由于湖北汉唐物业公司拒不清退业主交纳的天燃气初装费,部分业主依法向汉川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市法院已裁决湖北汉唐物业公司向业主清退天然气初装费。据我局调查了解,该物业公司已向参与诉讼的业主交纳的天燃气初装费进行了清退,没有退还未诉讼的业主的天燃气初装费。建议没有退还该费用的业主,通过法律手段,到法院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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