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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29 评论 (0条)
为创建旅游名镇,建设美丽大河,根据城管工作需要,经大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城管治安巡逻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1、招聘岗位:城管、治安巡逻、消防、土地四位一体人员。
2、招聘名额:从退伍军人和社会青年中共计招聘 5人,其中拟招聘文秘人员1名,大专文化水平,年龄35岁以下(女性优先)。
三、招聘条件
1、因招聘岗位工作性质特殊,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男性;
(2)应聘对象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招聘对象以大河镇常住户口和长期居住的,镇内乡改下岗位人员优先聘用;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城管协管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7月5日。
(2)报名地点:大河镇城建办
(3)联系人:王军平(电话13886414101);王文荣 (电话18871321795)
(4)报名方式:应聘对象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
(5)报名需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等;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2、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相关程序,对招聘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并提交镇党委会研究。
3、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对象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由大河镇人民政府根据拟聘用对象试用期个人表现决定是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待遇经镇党委研究再定。
大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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