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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8-7-13 15: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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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水路69号汽运2院2栋原交通局家属楼始建于1989年,为标准价回购房改房,已有分割后的土地证(划拨性质),个人产权60%,交通局产权40%,一直未能办理房产证,也未按国家房改规定完成100%产权回购,已成为历史遗留问题。现在国家积极推行不动产登记,部分省市已有《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办证处》,谷城县是否有相关通道可以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该房屋的业主该如何办理不动产证?能否为业主开通补交房屋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通道?请帮助解决下办证难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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