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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牌岭路鸿岭花园6栋606房主将住宅改为胶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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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IP属地:湖北省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8-7-16 10:04:26 |阅读模式
石牌岭路鸿岭花园6栋606房主将住宅改为胶囊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请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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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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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8-7-27 17: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委立即责成洪山街城管一中队调查核实和整改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
您反映了“鸿岭花园业主将住宅改为胶囊房”的问题,称“石牌岭鸿岭花园6栋606房主将住宅改为胶囊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请有关部门查处”。
二、调查基本情况
收到相关情况后,我委高度重视,要求洪山街城管一队赶往现场调查核实。2018年7月18日,洪山街城管一中队到达现场,房主家中无人,在房主房门上贴有武汉市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根据《关于明确群众投诉办理主体责任的通知》第二款第四条相关规定,关于胶囊房问题类的投诉。关于胶囊房整治以相关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为主办理,区综治办、区房管局、洪山公安分局、区城管委等职能部门对相关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提出需配合的工作事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流程为先由区房管局调查核实,核实结果若不属于胶囊房由区房管局直接办结回告,若确属胶囊房范围再将调查核实结果、证据书面移交相关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及区城管委进行处置。
三、处理意见
后期,我委将配合街道及相关部门对该处进行查处。
特此回告
                                                                                    洪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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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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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8-7-31 16: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热心的网友,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街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现场核实处置,现将相关情况回复给您:
    我街公共安全办及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该户已于7月17日被物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洪字2018058),要求其一周内自行恢复原状。经社区工作人员与业主沟通,业主同意社区帮助其将房屋恢复原状,现已恢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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