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委立即责成洪山街城管一中队调查核实和整改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 您反映了“鸿岭花园业主将住宅改为胶囊房”的问题,称“石牌岭鸿岭花园6栋606房主将住宅改为胶囊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请有关部门查处”。 二、调查基本情况 收到相关情况后,我委高度重视,要求洪山街城管一队赶往现场调查核实。2018年7月18日,洪山街城管一中队到达现场,房主家中无人,在房主房门上贴有武汉市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根据《关于明确群众投诉办理主体责任的通知》第二款第四条相关规定,关于胶囊房问题类的投诉。关于胶囊房整治以相关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为主办理,区综治办、区房管局、洪山公安分局、区城管委等职能部门对相关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提出需配合的工作事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流程为先由区房管局调查核实,核实结果若不属于胶囊房由区房管局直接办结回告,若确属胶囊房范围再将调查核实结果、证据书面移交相关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及区城管委进行处置。 三、处理意见 后期,我委将配合街道及相关部门对该处进行查处。 特此回告 洪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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