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2018年7月23日,我局收到关于网调函[2018]928督办件,立即派专人进行跟踪落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网友反映锦“绣龙城小区露天游泳馆光污染”的问题,网友称锦绣龙城F区露天游泳馆近日开业,10多个强光灯通宵开启,周围三栋建筑夜晚被照的如同白昼,向物业反映无法解决,请求联合执法查处的问题。 二、调查情况: 经查,该小区业服务企业为湖北水蓝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社会事务隶属于关东街龙城社区,小区已成立业委会。经核实,网友反映的应为锦绣龙城H区水上乐园,该游泳池的施工建设由铭健公司按照教育文化体育局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施工建设,网友反映的照明灯具为确保游泳场馆的照明而安装的设施设备,执行标准参照《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GB19079,该游泳馆设施验收符合相关标准后开始运营。鉴于该场馆在夜间运营中的照明设施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我局要求物业企业立即联系运营单位(铭健公司)对照明设备进行改造,同时严格管控大功率照明设备运营时间(现为21:30-22:00期间关闭照明设施)。 三、办理结果: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运营单位的沟通整改工作,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经办人:万俊 经办人电话:027-6788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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