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恶意上调物业费,目前物业通知业主依然是2.8元/平方米。
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以外的物业服务,由业主大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主体,并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主体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征求意见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按幢公示拟调价方案及理由、成本变动情况等资料,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明确规定: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2元;以后如遇价格调整时,双方另行协商。经百分之五十以上业主同意后可以调整。
目前云云物业的以上行为都已背道而驰违法违规,请有关部门调查。
2、云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入驻东光国际公寓以来无视为业主服务意识,业主诉求一律不予解决,根据今年国家大力倡导“红色物业”背道而驰,请有关部门调查查证!
3、东光国际公寓电费自入驻以来都由业主在物业缴纳,一直以来东光国际公寓电费都是0.638元/度,最近业主发现物业再未通知的情况下私自上调电费,电费上调本就违法,现在私自上调到0.658元/度,请有关部门调查查证!
由于东光国际公寓未成立业委会,业主从入住以来都未曾享受到物业带来的服务,个别业主也多次与物业交涉都未果,因为我们属于弱势,请有关部门解决目前情况,以免业主和物业发生冲突,出现流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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