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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8-9-6 1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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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风向何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中房·月亮湖小区物业服务等问题,经我局实地调查了解,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该小区位于九渊路东侧,始建于80年代初期,由中房集团荆门分公司承建,分五期建成,有住户206户。该小区前期由中房金盛物业公司进驻服务,2010年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选聘荆门市骏伍物业公司服务,骏伍物业进驻后,对该小区进行了系列规范,由于该小区供水设施年代久远,渗漏严重,通过业主委员会部分委员牵头,骏伍物业公司与供水部门达成协议,拟由供水公司对该小区管网进行改造,实行一户一表,直抄到户。由于改造经费来源问题,改造工作停止。后来由于业委会委员辞职,物业公司退场,社区组织该小区业主推举产生业主代表7人(楼幢长),由业主代表管理小区事务。目前,小区物业服务由佳莹物业提供。
1.业委会选举的问题。
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已到任期,小区事务由7名业主代表牵头协调,业主未申请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属自治型小区。
2.小区收取电改费用560元,为什么电费依然如此之高(0.71元∕度)的问题。
该小区于2015年由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后更换了主线、电表箱、卡式电表、开关、入户线。户均560元改造费用,现物业公司收取电费0.71元∕度(未实行一户一表,直抄到户制度),不符合《湖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我区物价部门已责成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3.业主委员会私自外聘物业公司问题。
2017年3月经月亮湖社区和7名业主代表征求业主意见并公示后,聘请佳莹物业公司进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4.未经业主同意私搞水改、维修单元门的问题。
2016年年底由各楼栋长征求业主同意后,以每户收取700元的方式维修主管道,后工程完工后,每户实际需缴纳费用为570元,多余费用已由各楼栋长清退完毕。
5.涉及小区停车收费、改造基建、维修、绿化费用预算和决算公示的问题。
我局已要求业主代表并责成物业公司对改造的费用及物业服务收费进行公示。
6.物业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通过突击检查和现场取证,小区车辆停放有序,环境较整洁,垃圾清运及时,门岗及办公室共有6人职守,七项制度已上墙,已要求佳莹物业公司按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小区进行服务,并与小区楼栋长进行了沟通要求对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再次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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