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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9-2-27 17: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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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经调查,东光国际公寓由武汉市云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服务和管理。1、电价:东光国际公寓项目属商服用地,用电性质为商业用电,电费由物业代收代支,属于合表用户。供电部门按峰平谷价格(2015年电价在0.97元/度左右、2016年电价在0.90元/度左右、2017年电价在0.722元/度左右),物业公司2018年4月份以前按0.638元/度收取业主电费,4月1日后按0.658元/度收取业主电费。物业公司收取的电价未超过供电部门收取的电价,也未超过国家规定的目录电价。2、物业费:目前东光国际公寓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按2元/平方米收取业主物业管理费,其价格已在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第四条第二项中进行了约定。物业公司拟于2018年8月1日调整其标准,调整标准为2.**米(业主告知函已公示)。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本办法规定由业主大会决定或未成立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主体等不得单方面决定”的规定,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责令物业公司按照该规定执行。目前物业公司正在走相关程序。区城建局物业科督促物业公司加强与业主的沟通,接受业主对企业运行成本的核查工作,依照《物业管理服务条例》做好日常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会同物价部门针对后期费用上涨流程进行指导和监督,积极回应业主诉求,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区物价局 区城建局
2018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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