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钟祥市纪委监委消息:经钟祥市委批准,钟祥市纪委监委对丰乐镇原党委书记范志彪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范志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范志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钟祥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钟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范志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钟祥市纪委监委) 来源:荆门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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