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开始为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常山小区还建楼建筑商供应水泥材料,直到2015年底送货结束,4年间,每年都有零星支付给我材料款,交易款项手机短信提醒正常。 2015年底工程完工后,据统计,共有工程款28万尚未支付。在结账时,双方发生争执:建筑商给我了一张5万元的结款单,之后借口单价过高,拒绝支付余款23万,不承认欠款事实。而在此之前的4年间,建筑商从未对单价提出异议。 2016年2月14日,我在开户行建设银行武汉江夏北华支行查询自己账户下的银行流水账单。从查询单里发现有若干笔大额的流水记录与实际交易不符,并发现建筑商可能与建行北华支行工作人员合谋,制作了假的银行流水账单。 根据详细查询,建设银行武汉北华支行伪造虚假的银行流水账单、虚增银行交易记录,给我造成了23万元的经济损失,致使我无法找武汉市江夏区常山小区的建筑商结款。目前已上诉致武汉市江夏区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流水记录,明细如下: 1、2013年6月28日,查询单显示我转账2万元,转入夏碧波账户。实际该交易并未发生,夏碧波本人也对此予以认可。 这是伪造虚假的银行流水账单。 2、2013年7月1日,查询单显示我转账3万元,转入夏碧波账户。实际该交易并未发生,夏碧波本人也对此予以认可。 这是伪造虚假的银行流水账单。 3、2013年7月13日,查询单显示我现金支取5万元,实际该交易并未发生。 这是伪造虚假的银行流水账单。 4、2013年9月2日,查询单显示我现金支取4万元,而我实际只支取现金2万元。 这是伪造虚假的银行流水账单。 5、2013年11月3日,查询单显示武汉金信诚劳务有限公司(建筑商股东企业)给我支付8万元材料款,实际上,武汉金信诚劳务有限公司只支付5万元,并非8万,查询单显示的金额与实际金额相差3万元。 此笔使我损失财产3万元。 6、2013年11月7日,查询单显示我再建设银行ATM机上分三次取款共计7500元,而我实际上只在ATM机上取款2500元。 这是伪造虚假的银行流水账单。 7、2013年12月11日,查询单显示武汉金信诚劳务有限公司给我支付15万材料款,实际上该交易并未发生。 此笔使我损失财产15万元。 8、2013年12月16日,查询单显示我再武汉市武昌区旭红升超市消费1.5万,实际上该交易并未发生。 这是伪造虚假的银行流水账单。 9、2014年1月6日,查询单显示我在ATM机分三次取款共计7000元,而我实际上只在ATM机上取款2000元。 这是伪造虚假的银行流水账单。 10、2014年1月29日,查询单显示武汉金信诚劳务有限公司给我支付35万元材料款,实际上,武汉金信诚劳务有限公司只支付30万元,并非35万,查询单显示的金额与实际金额相差5万元。 此笔使我损失财产5万元。 11、在我与杨敦喜实际银行交易往来中,我向杨敦喜汇款总金额304734元,而查询单显示我向杨敦喜汇款总金额为38万元,查询单显示的金额与实际金额相差75266元。 这是伪造虚假的银行流水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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