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电话:82410810,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二路59号 -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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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8-8-15 1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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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反映问题经江岸城管后湖街道执法中队现场勘验,东方明珠小区2007年建成,当年交房入住,物业公司为武汉新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后湖东方社区管辖。小区交房后,房屋质量欠佳,部分顶层房屋渗漏严重,多次维修后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房屋渗漏问题,为此,部分漏水情况严重的小区顶楼业主在顶层搭一顶棚挡雨防漏。东方明珠小区8栋2单元602房屋因漏水情况严重,在多次维修之后漏水情况未得到有效解决,并造成室内大面积发霉无法居住,于是在楼顶仅在漏水的上方搭建了轻质结构雨棚,并已搭建多年。什对东方明珠小区8栋2单元602住户为了挡雨在楼顶搭建的雨棚,目前,后湖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整改。但当事人认为其是由于房屋漏水情况严重,所以搭建雨棚防雨,并不作其他用途。如果直接拆除,将造成房屋漏水,影响其正常生活。考虑该处实际情况关系到民生问题,后湖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决定暂缓拆除。下一步,将督促该房屋业主尽快申请维修基金完成房顶漏水情况的修缮,待修缮完成房屋漏水情况解决后,将要求对楼顶搭建的雨棚进行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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