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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8-8-3 07: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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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生活圈
8小时前 作者: 武穴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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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7月31日,武穴市教育局共公开通报三起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对5名教师进行了严肃处理,保持了对违规补课行为的高压态势。
7月18日,张文杰、方雪生、伍晓初等三名在职公办教师在武穴城区栖贤路某民办英语培训机构参与违规补课。7月26日,在职公办教师刘中峰在自己家中违规补课。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教育部门相关规定,该局责成所在学校督促当事教师立即停止补课并退还违规收取的全部费用,取消当事教师2018年度评先评优晋级资格、奖励性绩效工资,降低其一个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两年后重新竞聘),将其2018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同时对所在学校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所在学校负责人给予诫勉处理。
7月27日,私立学校聘任教师陈勇在自己家中违规补课。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相关规定,该局责成所在学校督促陈勇立即停止补课并退还违规收取的全部费用,立即解除与陈勇的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并将处理落实情况和相关手续于一周内报该局备案。
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太平表示,教师违规补课事关学生安全、事关立德树人、事关教育公平、事关师德师风,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压实主体责任,加大领导包保、提醒谈话、校内自查、每日反馈力度,遏制违规补课问题发生;该局对教师违规补课坚持实行“零容忍”,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无论是在职公办教师还是聘任教师,只要是参与违规补课并被查实的,一律严肃处理。
市教育局关于私立武穴市百汇学校教师刘中峰
违规补课处理情况的通报
市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含民办学校),各社会培训机构:
2018年7月26日,私立武穴市百汇学校教师刘中峰在自己家中给10名学生违规补课,被市教育局督查工作专班现场查实。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刘中峰,男,生于1971年2月,大学专科学历,副高级教师职称,现任百汇学校七(9)班班主任兼数学教师,公办教师身份。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黄冈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和《武穴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公办教师违规补课的通知》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对刘中峰作出如下处理:
1、立即停止补课并退还违规收取的全部费用(由百汇学校督促执行);
2、取消2018年评先、评优、晋级资格;
3、降低一个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副高级七级降为中级八级,从2018年8月执行,满两年后按程序重新竞聘新的专业技术岗位;
4、取消2018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5、2018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同时对百汇学校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分管年级校长吴有群诫勉三个月。
武穴市教育局
2018年7月31日
市教育局关于私立武穴市百汇学校教师陈勇
违规补课处理情况的通报
市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含民办学校),各社会培训机构:
2018年7月27日,私立武穴市百汇学校教师陈勇组织10名学生在家违规补课,经群众举报,被市教育局督查工作专班现场查实。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陈勇,男,现年31岁,本科学历,现受聘为私立武穴市百汇学校八(10)班数学教师,非在编公办教师。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6〕3号)第十三条第五款和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处理违规补课有关会议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对陈勇作出如下处理:
1、责成百汇学校督促陈勇老师立即停止补课,退还所收学生全部费用;
2、责成百汇学校立即解除陈勇老师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百汇学校将处理落实情况和相关手续于一周内报市教育局备案。
武穴市教育局
2018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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