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的问题 留言人反映佛奥俊贤雅居物业到期不退场的问题,请政府核实处理。 二、调查办理情况 经核实,佛奥俊贤雅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武汉市佛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小区社会事务管理隶属于佛祖岭街道,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 关于留言人反映佛奥俊贤雅居物业到期不退场的问题的问题,其主要为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到期,被业主大会表决反对续聘,目前武汉市佛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奥物业”)不予退场的问题。 经了解,佛奥物业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武汉佛奥俊贤雅居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该小区分别于2017年12月和2018年2月召开两次业主大会,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计票,表决结果为不续聘佛奥物业,和选聘万科物业。佛奥物业认为该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未经业主大会表决,不能作为计票依据,故作为应由小区业主共同表决通过的不续聘佛奥物业、和选聘万科物业等表决事项,因达不到法律法规要求的“双过半”(即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而无效。其因此拒绝与业委会或新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管理移交手续。并且佛奥物业就业委会违法违规解聘物业公司,终止与佛奥物业的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已在2018年1月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8)鄂0192民初397号,其要求等待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决定退场事宜。 经我局与万科魅力社区、佛祖岭街道、法院等部门进行沟通,现针对佛奥物业与佛奥俊贤雅居小区第一届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到期,我局已于2018年8月8日对佛奥物业发出通知,要求佛奥物业7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场手续。8月13日,根据佛奥部分业主的强烈要求,在万科魅力居委会、佛祖岭街道、东湖高新公安分局、我局的共同参与下,佛奥物业与佛奥业主代表就佛奥物业退场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双方拟在后续按照达成书面意见分别执行。 在佛祖岭街道,万科魅力社区及业主代表的协调下,万科物业于8月20日下午已进场,提供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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