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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恩施州 2018-8-27 11: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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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经实地调查后,情况属实。苏马荡山水青城小区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易和产权转移过程中,商品房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二)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其收取房产证办证手续费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现形成如下处理意见:1、责令其立即纠正其涉嫌违法行为。2、责令其立即以通告的形式通知缴费人来全额退还收取的更名费。3、将退款通告及退款花名册报我局备查。
因您是匿名,我局无联系方式,请您持缴费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手续前去退款。(如有疑问请拨打12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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