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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嘴八舌] 我市调整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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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天门市 2018-8-15 07: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杨蜜)14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我市出台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对今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据悉,2018年度缴存比例仍执行“限高保低”政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比例均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月缴基数上限按201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标准的3倍确定,最高月缴上限合计2514元,其中单位和个人月缴上限额度各为1257元,最低月缴存基数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最低月缴额度不低于138元,其中单位和个人月缴额度不低于69元。相比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月缴上限提高了160元,最低月缴额度降低了100元。
  此外,符合条件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年满18周岁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高职高专的学生等,缴存基数参照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核定,月缴存额最高不得超过1257元,最低不低于175元。
  我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执行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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