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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梅城管局
时间:2018-08-21 评论 (0条)
城区广大居民:
为规范城区农历“七月半”期间祭祀行为,维护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今年农历“七月半”期间城区内继续采取“两定、两禁”的措施,开展文明祭祀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东到新县河,南至C8路、C11路、C15路,西至黄梅经济开发区(含柳界路沿线、105国道园区段;园区内主次干道),北至北外环线(含国际育才高中主干道)。
二、整治要求:
(一)定点祭祀。提倡城区居民采取返乡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方式文明祭祀寄托哀思。城区居民亦可前往12个指定祭祀场所(具体见背面)进行祭祀活动,其他场地不得祭祀。
(二)定时祭祀。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25日期间,每天下午16:00至晚上21:00为祭祀指定时间段,其他时间段不得祭祀。
(三)“两禁”:禁止在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圈撒祭品、焚烧纸钱冥物、燃放鞭炮;禁止在祭祀活动中焚烧稻草。
2018年农历“七月半”期间,县城区城管会战指挥部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成立巡查整治专班,对违规祭祀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收缴祭物祭品和稻草。对于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不听劝阻、顶风而上违规祭祀一经查实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县纪委监察室将予以严肃追责。
黄梅县城区城管会战指挥部
2018年8月17日
城区“七月半”12个指定祭祀场所
1、刘塘、城西、古塔、东山社区:原县文化宫广场空地;
2、周岭社区(2个):惠民小区门口、周岭四组铁路涵洞边;
3、沙岭社区:县第二幼儿园对面、村庙附近空地;
4、东禅社区:佛母寺北侧空地;
5、蔡枫树社区:蔡枫树社区四、五组公墓旁;
6、竹林、茨林树社区:梅山寺门口空地;
7、西河社区:东岳寺院内;
8、赤土坡社区:五小旁空地;
9、城乡社区:滨河西路南延伸段(与县三桥交叉处)路边空地;
10、县经济开发区(2个):盛世华城西侧(C10号路边)空地、黄梅镇章大屋村公墓东北侧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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