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法打击民间借贷领域中的各类非法放贷讨债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省公安厅、黄石市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 ,结合本地实际,大冶市公安局决定自本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放贷讨债犯罪专项行动。
具体内容如下
行动目标: 严厉打击我市民间借贷领域中各种形式的非法放贷、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
重点打击如下违法犯罪行为: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套取金融机构资金发放高利贷; 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账平单、虚假诉讼等手段占有他人财产的“套路贷”; 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 利用网络平台实施非法放贷等; 行动步骤: 调查摸底2018年7月20日至10月31日▲ 会同法院、教育、高校、工商、金融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近年来成立的校园贷、车贷、房产贷、信用无抵押贷、小额贷公司,梳理民间借贷引发的案件诉讼以及日常警情,掌握辖区内非法放贷讨债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成员,拟定打击整治具体措施。
集中打击 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依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打击非法放贷讨债犯罪活动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严厉打击一批非法放贷讨债的黑恶违法犯罪人员,对案件中反映的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检查总结 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组织专班,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巩固成效,总结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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