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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8-9-17 16: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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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收到您的反映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我区物价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磨山南门停车场是属于政府定价的停车场。该停车场是按照《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武价服〔2008〕117号文)的要求在收取停车费,其标准为白天7点至19点一小时内(含一小时)3元,一小时后6元,夜间19点至7点8元/次,且在出入口处将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您于9月10日下午18点15分将车停入停车场,晚上19点30分左右将车开出,停车刚好跨了时间段,故停车场工作人员找其收取11元停车费,未违反现行的价格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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