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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孝感市 2018-10-8 15: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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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你反映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责成监察室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2018年9月7日,当事人到汉川工商局开发区工商所申请办理护肤品、日化用品销售营业执照,开发区工商所当日受理了该申请。2018年9月11日上午8点半左右,开发区工商所干部张栋才电话通知当事人上午到开发区工商所核实经营范围,办理相关手续。当日下午4点半左右,来到开发区工商所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张栋才、魏运江在接待过程中,对个协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有义务缴纳会费但不能强制收取”政策宣传不细致,同时因在办理其他工作,没有及时核发营业执照。2018年9月12日上午8点50分半左右,当事人再次来到开发区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张栋才因参加市局信用监管企业排查不在工商所,魏运江接待了鲜红梅,并为其办好了工商营业执照,办照没有收取任何费用。针对上述情况,我局纪检组对开发区工商所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所长罗海燕、副所长张栋才、片区专管员魏运江进行了诫免谈话。同时,重申严禁搭车收费、变相收费,凡发生“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乱收费等违纪行为的,将严格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同时,非常感谢你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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