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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省 2018-9-19 17: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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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光华单兵”反映的“违章申诉”问题的回复
老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接到网调函[2018]1909号《关于就网友反映“违章申诉”等情况进行回复的函》后迅速安排专人调查。经核查,鄂F8***0小型汽车于2018年9月7日12时18分,在北京路拦马河路段第二小学门前,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被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电子警察抓拍上网。
北京路拦马河路段第二小学门前为双向四车道,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以“机非绿化带”隔离。据其违法照片显示,第一张取证照片行人已跨越绿化带虚拟延长线,向左侧观望,等候车辆让行,准备过马路;第二张取证照片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鄂F8***0小车驾驶人观察到此种情况,应当停车让行,而其车辆仍继续行驶(违法照片显示车辆于2018-9-7 12:18:21.547在停车线以前,2018-9-7 12:18:22.067驶过停车线,2018-9-7 12:18:22.947驶过人行横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7项,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予以罚100元,记3分。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行横道线(俗称斑马线)是行人过街的安全线。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折射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彰显的是城市文明,体现的是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水平。借此呼吁广大驾驶人文明礼让,让交通更安全。
老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9月18日
注:为保障相关隐私,已对车辆牌号及人员作打码处理。
另附车辆违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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