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8-10-23 16: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8年9月18日,庞公中队接区局110转政风行风投诉:梧桐湾小区6、7、8、9号楼开发商在出售一楼时采用送小院的方式 建栅栏圈小院,占用了小区公共用地,侵占了广大业主的公共利益。请予以查处,还属于广大业主的公共绿地。接投诉后,庞公城管中队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市民诉求内容反映梧桐湾小区6、7、8、9号楼一楼开发商在出售时采用送小院的方式建栅栏圈小院,占用小区公共用地一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3条之规定建议转房管部门处理。
2018年9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