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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8-10-10 17: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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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
接《关于网友反映:“南漳天地时代城物业胡作非为”等情况进行回复的函》(网调查函[2018]1991号)后,立即安排房管局牵头调查处理,现将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南漳天地时代城小区开发商在未通过验收下违约交房,交房时强行收取办产权证等费用”的问题。
天地时代城项目于2014年6月办理竣工验收,办证费用属于代收费性质,应当由业主承担,在房屋销售时进行公示告知,因天地时代城项目曾经“烂尾”,遗留问题较为复杂,目前办证事宜正在协调之中。
2、关于“私自更换物业公司,未通知业主,更未与业主签订任何协议”的问题。
目前天地时代城小区的物业为前期物业,由开发企业选聘,因前任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后经考察、协商进行了更换。以后条件成熟后该小区可成立业主委员会,行使业主大会权利。
3、关于“禁止充水费停水为由威胁业主交物业费,物业收费收取太高”的问题。
天地时代城小区的自来水属物业公司自管,因软件系统的限制,每次充值上限为200元,物业公司未作限制,可随时根据需要进行充值。该物业小区物业费收费执行标准为1元/㎡,符合政策规定。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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