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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8-9-29 17: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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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现就您反映的华生汉口城市广场四期动迁安置房6年审核未完成的问题回复如下:
据调查,硚口区汉正街存仁巷13号3楼的房屋属于长江食品厂桥东片旧城改造项目,产权人为晏世明。2007年4月该项目由武汉华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挂牌竞拍方式合法取得,属旧城改造项目,其拆迁工作按照国务院第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及武价房字〔2002〕75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操作执行,后经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批准,于2011年3月16日正式启动拆迁工作。汉正街长食项目专班经与华通公司、区信访局、区统筹办沟通了解,现就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按照当时拆迁公告中"安置房指标补助"内容: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在征收决定公布之前两年内被征收人、其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本市他处无住房的,给予汉口城市广场四期安置房屋购买指标。对此我们完全符合此要求。
华通公司项目负责人解释:长食东片项目为拆迁项目,非政府征收项目,公司发布的拆迁公告中并无晏世明所说的关于“安置房指标补助”内容的条款。华生汉口城市广场的动迁安置房资格审批程序为:我公司初审被拆迁人的动迁安置房申请资格,硚口区房管局出具房查信息表核实拆迁户是否它处无住房,区统筹办依据相关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出具核批意见,确定被拆迁人是否具备申请华生汉口城市广场动迁安置房的资格。
问题2:该公房早已完成房改,为什么依旧在拿着一些旧资料审核?
区统筹办相关科室负责人解释:动迁安置房的资格申请审核程序严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会将申请资料退回并说明退回理由,不存在用旧资料审核的问题。
问题3:截止到最近的一次提交资料时间已过去半个月,但审核仍未完成。同时政府一楼信访要求办理房屋公证书就可以,现在办好后5楼办公室的人又说不行。
区统筹办相关科室负责人解释:动迁安置房的申请条件之一为被拆迁房屋为被拆迁人的唯一住房,经查阅晏世明的申请资料,其房查信息显示,晏世明于2008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故不符合给予其动迁安置房的规定。
长食项目指挥部于2018年9月21日上午10时与晏世明沟通解释了其提出的相关问题,如仍有其他疑问,可以到汉正街长食项目指挥部现场询问。
汉正街长食项目专班
2018年9 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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