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3月在张湾区凯旋大道金港福座买入商品房一套,首付预售合同当时就签订了,可时至今日,开发商十堰帝龙房地产公司没有依法依规给我开出首付款发票,我多次要求,他们找各种理由不开,这样的情况不止我一个人,还有很多业主情况和我一样,部分业主的首付合同竟然还没备案,导致这部分业主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无法正常进行。如果金港福座项目不能依法给业主开发票,进行合同备案是否说明金港福座开发商涉嫌偷税漏税?金港福座300多户业主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履行积极纳税的义务,多次要求开发商帝龙房地产为我们开具购房发票,可帝龙一再推脱。目前情况更为严重,金港福座项目处于停工状态,项目售楼部已经关门,业主已经联系不到任何开发商的联系人,该项目随时有可能烂尾,开发商随时可能跑路,300多户业主忧心忡忡,多次向房管局,住建委,税务局投诉反映问题,可该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依然没有得到纠正,没有得到有效监管。恳请监察局介入调查,督促有关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利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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