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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投诉爆料] 洪山区金地自在城某业主削薄共用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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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8-10-9 11:22: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武汉 » 武汉市
投诉行业: 政府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洪山区金地自在城K3块2栋1单元31楼某业主削薄共用墙。希望有人管管,让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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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地址:洪山区双塘小区3号楼,电话:875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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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8-10-16 08: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8年10月8日我站及鉴定机构赴往现场进行查勘,该房屋钢
筋混凝土框架-一剪力墙结构。房屋业主将室内隔墙削薄,该墙体为加
气块隔墙,不属于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削薄厚度约150mn。不影响房
屋主体承重构件的安全使用。
对于投诉人反映的问题,2018年9月25日下午,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再次上门对3101室违规装修沟通劝阻,但3101室拒不整改。2018年9月27日物业科约谈金地自在城k3地块的项目负责人沟通此事。物业公司再次对违规3101业主下达整改通知单,并将加盖公章的整改通知单再次上报和平街道办事处以及仁和路社区。
物业公司只有发现、劝阻、上报的职责,并没有执法权。依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明确群众投诉办理主体责任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内容:关于改变房屋结构(包括擅自破坏或者改变房屋外观)、在楼道内违规开门窗、装门窗等的投诉,由区城管委按照违法建设设置流程查处,督促业主整改恢复原状,如不配合,由区城管委按照违法建设设置流程查处。
2018年10月12日上午,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联合上门进行查看,督促恢复原状。物业公司表示将继续向街道及城管部门反映,也建议投诉人收集相关资料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物业科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做好服务,加强小区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及时将信息上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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