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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8-12-28 16: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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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一)江欣苑一期分为A、B两区,于2007年完工安置入住。江欣苑一期B区已完成规划验收,江欣苑一期A区因文化创意园影响,至今还未完成规划验收,导致无法办理居民小证。
(二)江欣苑二期于2009年完工安置入住。因受该小区门口的集贸市场影响,至今还未完成规划验收,导致无法办理居民小证。
(三)江欣苑三期于2011年3月完工安置入住,并于2014年4月办完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及房屋分户的所有权证,已基本具备办理个人房产证的条件。还需江堤街办事处通知下发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及房屋分户的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
(四)江欣苑四期建设及办证主体为向阳物贸集团。现武汉市《关于完善全市“城中村”还建房历史遗留项目规划建设手续及不动产登记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公示,尚未正式实施。待政策实施后,将按程序办理。
(五)江欣苑五期分为A、B区,A区于2014年10月安置入住,B区于2017年12月安置入住。江欣苑五期A区因违规处罚未解决以及地块上有一集体土地需要重新申报的原因导致土地大证未办理,暂无法办理竣工备案及办理居民小证。 江欣苑五期B区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及房屋分户的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待办理后下发办理居民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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