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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看见他人的摄影作品漂亮,就不打招呼的拿过去为我所用。这种作法是错误的。
错在那里?说通俗一点:对待他人在网上发表的摄影作品如同街头看美女帅哥,只可欣赏不可摸,更不能不经对方同意而强行带走。街上不认识的美女帅哥,你去摸,人家不骂你是流氓才怪?!你强行带走,公安警察看见了不抓才怪?!擅自下载网上摄影作品为我所用,如同此理。
使用他人网上摄影作品,首先要征得作者同意,并署上作者姓名,这是对摄影作者劳动成果的尊重。如未经作者同意使用,说轻点就是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如果用于商业用途那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简称版权法)行为,侵犯了作者的合法权益,问题就更严重了。
因此,在网上看见好的摄影作品只可欣赏,不可擅自为我所用,更不可未作者同意而拿去作为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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