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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鄂FQ1820货车占道卸货存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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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十堰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8-11-4 09:05:43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十堰 » 丹江口市
投诉行业: 交通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丹江口丹二路好邻居超市在以前时每天早上有拉、送货车违停占道卸货。经过治理后,超市都按规定中的要求从丹二巷进入装、卸货。但是在最近有时在白天、有时在早上又开始断断续续的逆向违停占道卸货(4日早上7点至7点13分)有一辆超市拉、送货的中型白色集装箱式货车(鄂FQ1820)从丹二路进入直接逆向违停在马路上并且发动机未熄火的情况下占道卸货(驾驶员在车上往下搬货,一穿超市红色制服员工在车下接货往拖车上装货)影响交通出行及存在公共交通安全隐患。这条单向行驶路段虽早已安装有电子自动抓拍系统,超市却经常有持无恐、明目张胆的逆向违停占道卸货。己多次反映超市不按规定卸货了(特别是鄂FQ1820)。请相关部门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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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交警大队网络发言人,电话:0719-521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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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十堰市

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8-11-6 09: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4日早上鄂FQ1820违停占道现象我队高度重视,并通过交通违法行为抓拍摄像头及超市门前的摄像头进行了细致的筛查,并未发现该车踪迹。视频截图附后,若您对此仍有异议,欢迎随时前来我队查看完整视频。为进一步净化交通环境,我市交警部门一直鼓励市民对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进行举报,为打击违法行为提供有力线索。根据规定,群众提供的记录资料经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即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证据要求:一、针对一次违法行为,应当拍摄3张以上的图像,图片要尽量反映违法行为的全过程;二是要拍摄的图片应当尽量反映清楚周边的环境,例如道路上的标牌、服务区的标志、明显的参照物等,在提交举报线索时还应向交警部门说明行驶方向;三是要确定拍摄的时间。同时,我们也诚意欢迎所有关注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热心群众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直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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