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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前三季度黄梅县城乡居民收入情况简析
黄梅政府 今天
前三季度黄梅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46元,同比增长7.45%,增幅比上年同期下降1.08个百分点,全市排6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31元,同比增长9.28%,增幅比上年同期下降0.37个百分点,全市排第4位 。
一、黄梅县城乡居民收入总体情况
(一)居民收入上升,但增速放缓。从近两年情况来看,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呈现震荡态势(见图1)。2018年前三季度,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7.45%,比上年同期下降1.08个百分点,是近两年最低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9.28%,比上年同期下降0.37个百分点,增速放缓。
(二)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农民收入增速一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235缩小到2.19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三)城乡居民收入结构稳定。从收入结构看,前三季度黄梅县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占比分别为61.42%、17.97%、3.81%和16.8%,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占比分别为37.78%、33.63%、1.18%和30.41%,整体结构均与上年同期基本一致。
二、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特征
(一)从城镇居民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同比增长7.65%、7.22%、7.54% 和6.96%。
1.从速度看呈现减缓趋势。与去年同期相比,工资性收入、经营将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速都比去年有所下降,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53、0.6、0.45、0.15个百分点。
2.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成为城镇居民新增长点。前三季度虽然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速下降,但绝对值比去年增加,得益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居民的房租、利息和股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已经成为城镇居民收入新的增长点。而转移净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加和政府转移支付的增加,随着社会化保障程度的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医保报销和居民养老金的上涨拉动了全县转移净收入的较快增长。
(二)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同比增长9.71%、9.24%、10.31% 和8.8%。
1、从速度上看呈现“两增速两减缓”趋势。与去年同期相比,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将收入增速比去年有所放缓,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41和0.72个百分点,但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比同期增加1.31和0.1个个百分点。
2、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一是农村养老金标准提高。今年以来,农村60岁以上人员养老金从去年的每月60元增加到80元每月,增幅达33.3%。二是随着扶贫攻坚政策持续发力,对贫困人口的各项投入力度也随之不断加大。三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子女给父母的“过节费”也在逐年提高,互联网通讯的普及也让亲朋好友间的红包礼金和馈赠往来也愈发频繁,转移净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和拉动作用不断增强。
三、对城乡居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工资保障机制,保障工资性收入正常增加。工资性收入在城乡居民收入中占比最大,其增速快慢对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至关重要。一要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增长。二要精准服务企业,助推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企业利润增加了,职工工资才能真正得到提高,同时强化企业工资指导,坚持注重效益,出台相应增资政策,继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三要提高和坚决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基层劳动者、运营不规范的小企业员工等低收入人群工资收入。
(二)强力促进居民创业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拓宽对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低收入群体等就业渠道,支持引导自主创业,严格落实求职创业补贴,确保他们就业水平。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积极帮扶产业转型过程中下岗人员的再就业。不断加大对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低收入群体等从事自主创业的优惠扶持力度,在财政补贴、小额贷款贴息、税收减免、行业引导等方面给予支持,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和创新推动作用,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经营净收入。
(三)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推动乡村振兴。淘汰农村污染程度高、生产方式旧、产业效益低的落后产业,坚持绿色发展,推进产业富民,鼓励发展休闲旅游业、电商产业。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可以改善乡村环境、加强城乡联系,另一方面可以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
稿件来源:黄梅调查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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